厘清边界,形成合力,社区治理也不难! 一位居民区书记的观察与思考
上海正在逐步建立以居民区党组织为核心,“三驾马车”等主体共同参与的住宅小区治理框架。社区居民委员会(以下简称居委会)是居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;业主委员会(以下简称业委会)是本建筑物或建筑区划内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,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职责。居委会和业委会既有联系,又有区别。在实际工作中,大多数居民同时是业主,业主多数也是居民。居委会和业委会的工作重点各有侧重,但也有很多重合。居委会与业委会职责的合理界定是什么?在实际工作中双方如何协调工作,如何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?居委会如何对业委会行使指导和监督的职能?我们带着这些疑问,实地走访了位于浦东新区某街道的一个居民区党总支,和Z书记展开了对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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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通电话打断了我们与Z书记的谈话。
“主任,你说。”
“那要怎么办,他财务的章不在?”
“你们都是业主一个一个选出来的。”
“你们要不商量商量把章都交到居委会来,我替你们保管。”
“要交就一起交,要不交就都不交。你们自己看着办。”
Z书记语速飞快,回答干脆,几句话后便结束了电话。原来是辖区某一个小区的业委会主任想让委员们把章交出来,自己的章又不想交。“这完全是业委会内部分歧,我们居委会能做什么?”她说。
居委会服务中心人来人往,热闹,也可以说是嘈杂。在书记办公室里,门外各种声音暂时被隔断,Z书记说起自己对社区工作的一些体验和看法。
一、“复杂”的社区事务
“复杂”是人们对社区治理的基本印象之一。居民区党总支领导下的居委会处在基层治理第一线,面对的主体差异性大,关系网络杂乱,工作繁琐。对于大多数社区工作者、实践者、观察者而言,社区治理是一个复杂的课题。但在Z书记眼里,社区工作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。“其实《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》写的蛮好的,照着做就好了。”
但她想了想,接着说:“如果有问题,可能来自外界的干扰!”
小区选聘物业,总有人过来打招呼,甚至一些共建单位,也会来提要求。Z书记则表示,“照程序办事,该怎么样就怎么样,事情才清爽。”这样干脆的态度,必然会触犯到别人的利益。她倒也不怕:“我站在理上,自己又没做坏事,有大部分业主的支持理解在,就不怕!”
社区工作是人的工作,面对利益干扰,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能不能把事情理清楚,明白其中的逻辑与边界。很多人拎不清个中关系,有些人习惯性把自己当小区负责人,以为能够掌控一切。Z书记认为这属于定位错了。在她看来,居委会应该是社区的服务者、守护者,守护着小区的最后一道防线。
当前业委会和居委会的业务确实有部分是重合的,例如调解业主(邻里)纠纷、爱国卫生运动等与居民(包含业主)参与有关的事务。应当说居委会的“业务”涵盖社区里的小区的各项事务,于此同时居委会还要承担着对业委会的监督、指导职能。
很多居民搞不清楚什么问题该找谁,有些事情可以直接找物业处理,也会跑到居委来。
问Z书记,当前处理和物管相关的事务占每天工作的精力和时间,Z书记回答:至少一半以上!
二、意识在上升
Z书记坦言,以前法规不够完善,很多事情没有明确,都是稀里糊涂做事情,一步一步学习、模式过来的。2017年上海市通过了《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》,将居民的需求和切身利益摆在了更高的位置上,一定程度上倒逼居委提升服务水平,同时也给了居委工作更清晰的指向。法规是逐步完善了,但社区治理最终还是看落实,落实工作还得看具体的人。普通居民不会关注这些,Z书记觉得,只要老百姓的诉求能得到及时、正向的反馈,居委的工作就很有价值。
长期以来,很多人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,就是把社区居委会当作政府机构,而不是一个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。虽然事实上,居委会的确也承担了部分属于街道职能的行政工作。在小区日常事务里,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权益是什么,哪些是自己应尽的义务,哪些是自己应该得到的权利。很多人在自我感觉利益没有受到侵害,或者不了解侵害行为已经产生的情况下,很少会主动去了解社区共有部分的管理情况和收支状况。他们用工作忙没时间之类的借口来回避,甚至有些业主在知道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,仍然选择漠视,一方面不愿花时间精力,另一方面寄希望于别人出头,还有就是认为这些利益分摊到每个人头上是很小的数字,不值得计较。
所以居委会的工作还是要落在引导意识层面上,要看居民自己的觉醒。Z书记想让他们知道,小区是自己的,房子里面是居民的,房子外面一样是居民的,这个整体的意识很重要。
辖区一小区有100多户房子漏水,Z书记和业委会、物业开会讨论。有的业主觉得花多少钱维修都无所谓,但维修资金里的钱还是业主自己的,怎么用才合理,应该从整体上去看。正如Z书记对大家的的提醒:整栋楼是一个整体,和垃圾分类一样,这栋楼里10%的人不遵守规则,垃圾出不去,剩下90%的人也要为此买单。
小区的运作好比开车,主要还是靠业主发力,居委会只是起引导作用。“如果每个人能自觉为小区做点事情,我们的工作就好做了。光靠居委在前面死命拉,可能拉到一半,我自己就没劲了,拉不动了。”
三、居委会眼中的业委会
同为社区工作,Z书记对业委会也有很多感触和体谅。
1.指责与不信任,业委会不能承受之重
辖区一个小区上一届的业委会主任是一位级别很高的退休老干部,社会地位很高,也曾为小区做过很多贡献,在业委会换届选举之际,老先生认为主任这个位置自己当仁不让,哪知在业委会内部推选主任时竟落选了。他心里过不去,一气之下退出了业委会,并在小区里到处指责新上任的主任。
社会地位确实可以给小区带来很多社会资源,但也意味着难以摆脱的高姿态。一个接不上地气的社区工作者,社区工作基本上也做不下去。每次开会前,老先生总要先介绍一遍自己,一大段身份前缀搬出来:“某某委员会委员,某某级别退休老干部......”,老先生不厌其烦,在座的其他人却开始有想法了。
这些细节尚且能够忍受,但随意指责猜忌他人这种事情,在Z书记看来,是要引起公愤的。居委会组织动员一批人出来,关心小区、参与小区事务,不容易,老先生因为自己落选,就阻碍别人参与小区工作,跳出来反对这个反对那个,这不适合。
小区里面遇到什么矛盾,有的是人出来煽风点火看热闹。人与人之间的斗争、恶意的攻击、诽谤,也没有一个第三方来帮忙澄清,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会毁了小区。Z书记为业委会抱不平,“居委会好歹是拿工资办事的,听到什么诋毁忍忍就过去了,而业委会有什么?凭什么站在那里任别人胡说八道,平白受气?”归结起来,社区里最缺的还是相互的信任。
在一个密切团结的团体中,人们会把集体的规则置于个人的眼前利益之上,这是信任所强调的一点。很显然,信任可以使社区网络稳定,一个相互猜疑的社区必然动荡不安。假如猜疑、指责在小区里形成风气,最终结果就是真正想为小区付出的人不敢出来做事,冒头的全是歪门邪道。
2.“业委会有钱,有业主的支持,还有制度的保护,什么工作会做不下去呢?”
辖区有位业委会主任向Z书记诉苦,说他们业委会弱,还被物业欺负,但Z书记觉得业委会不该是如此。
“钱与权都在业委会手里,业委会不签字,物业敢动钱吗?除非物业是想被扣分,想坐牢了。业委会把自己说得很弱,那我只能说这个业委会没能力,是失职的。业委会有钱,有业主的支持,还有制度的保护,什么工作会做不下去呢?”
在上海,小区公共收益必须每个季度公示,并且要打到业主大会的账户里,很多物业却没有做到这一点,其原因就在于后面缺少督促。业委会如果把《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看一遍,了解物业公司的信用评分体系是怎么扣分的,就会发现自己可以很厉害!只要没违规,谁又能把业委会怎么样?
“你现在跟我说业委会很弱,我会觉得你个人很弱。只能说明业委会没有在小区里建立起自己的组织体系,没有号召力。”Z书记一针见血。
3.“业委会踏踏实实做事,自然会有人支持,爱戴。”
她甚至认为,业委会的专业水平可以慢慢提升,只要能为业主们踏踏实实做些事情,让大家看得到,感受得到业委会的付出,自然会有人支持,爱戴。
这次辖区某小区新选出来的业委会主任自己懂得一点机械知识,在小区里看到什么东西坏了,经常免费帮大家修理。道闸坏了,要是物业公司上门来修,一下子就得一千块,主任过来,三下五除二弄好;监控设备常年处在报废状态,主任弄来几个监控探头,立马动手组装,先用上再说。
主任做的事情虽小,却是一点一滴地为小区带来改变。说到这些,Z书记感慨,“其实业委会只要实实在在做事情,让大家有获得感,每个人心里都是有数的。”
4、“如果老人和年轻人一定要在其中选一个,我选年轻人。”
Z书记还表示,有的业委会参与者年纪大了,很多法规搞不通。走完一套完整的业主大会会议流程一般需要好几个月,而有的业委会参与者工作做了六七年,却还搞不清楚规则,还以为业主大会会议就是在楼道里挨家挨户发个表决票就行了。
老年人进业委会,最怕固步自封。因为多年经验、性格已经定型,他们难免有所局限,很难去重新学习物管领域不断变化的法规政策。Z书记支持年轻人这股新鲜的血液进入业委会,就在于年轻人懂得如何利用网络为社区管理工作服务,会用微信、公众号,用电子投票,会公开透明地做事情。时代在变化,政策在变,业主们的诉求也在变,相比老年人普遍抵触抗拒的心态,年轻人对变化更包容。
“老中青搭档是最佳的,但这个组合很难,因为大家思维差异太大,很难决定谁去主导。如果老人和年轻人一定要在其中选一个,我选年轻人。”Z书记说道。
四、社区治理需要多方合力
居委会、业委会和物业被认为是社区治理的“三驾马车”,但Z书记认为,三驾马车只是一个说法。居委会、业委会和物业各有自己的职责范围,有区别有交集。我们需要思考的是: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让“三驾马车”产生的“正向合力”最大化,怎样才能给小区的业主、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?
首先,居民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和带头作用,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推动形成党组织引领下的“三驾马车”各司其职、凝聚合力的自治工作格局。在具体的工作中,以业主、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,依靠群众、服务群众,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级,满足群众对幸福、安全、公平的更高需求。在这个过程中,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多地体现在“把方向”、“搭平台”“当好润滑剂”上。
可以说,“三驾马车”的配合程度直接影响着居民、业主生活的环境和品质,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至关重要。
理想的模式是在党组织的引领下,各方明确职责,做到相互协调——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配合居委会做好社区管理、社区服务的有关工作,成为小区专业管理的主体,全面负责房屋维修、环卫清扫、绿化养护、治安保卫等“硬件”工作;居委会将主要精力转移到抓好小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、民事纠纷调解等“软件”工作;业委会则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配合社区做好这些日常管理工作。
当然,即便我们厘清了各自的职责范围,但如何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,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,形成社区治理合力,还是一道需要各方在实践中不断寻求突破的难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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